在职人员被判刑后,除了刑罚以外,国家会不会对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进行处理呢?目前来看是不会的。
养老保险缴费,一般分为两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是通过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方式,职工缴纳8%,企业缴纳16%,过去企业缴费比例可能在13%~20%。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通过参保人本人承担全部养老保险费用的方式,缴纳的费用。
保险缴纳以后,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同时计算缴费年限。职工个人账户的提取只有职工退休时按月支取或者职工去世后一次性支取。另外还有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时,可以提出终止参保关系。《社会保险法》中没有任何可以将以缴费记录作废的规定。
因此,只要缴费了,过去的缴费记录就不会因为犯罪而作废。当然国家可以对犯罪分子处于财产罚,但是相应的财产罚也不会触及养老保险缴费的。
唯一受到影响的是,原先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群。视同缴费期间个人不需要缴费,国家会承担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用。过去国家规定,如果被处以刑事处罚,相应的工龄应当自正式参加工作且恢复政治权利开始重新计算连续工龄。由于在养老保险缴费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因此这一部分人损失会很大。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年10月才开始的。
其实,如果被处于刑事处罚,肯定会不能继续参保缴费了,即使是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也是一样。如果多缴了费用,查实以后会被退回。由于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因此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养老金等于会受到影响。另外,养老保险的办理退休条件是缴费满15年以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因为受刑事处罚,参保缴费时间受到限制,到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那么就会延迟退休继续缴费。晚退休一年少拿一年养老金,还需要继续按高基数缴费,肯定很不划算。这种情况下可就亏大了。
其实除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被判刑后受到的影响比较大。根据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退休人员被判刑后会停发基本养老金。刑满释放以后,可以按照服刑或者劳动教养前的标准发放原基本养老金,然后才可以参加以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由于现在退休后的养老金是每年调整的,因此会比较吃亏。
另外,养老保险的有关待遇,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实际上还有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如果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去世,其家属是没有相应的待遇的,但是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可以继承。注意,虽然现在我们养老保险,是按照百分之八划入个人账户的,个人恰好是按照8%缴费。实际上在2005年以前,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低于8%,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是11%。所以,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并不一定是个人账户的余额。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管治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但不参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所以,如果是在职职工实施养老保险缴费的,没有退休前被判刑相应影响可能会小一些。如果是有视同缴费年限和退休职工影响可就比较大了。
本站文章除注明原创外均整理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发布时已注明来源,如有错误或侵权,请联系管理员。